阜宁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后续不后、照管不误”的工作理念,推动全县后续照管工作迈向新台阶。截至目前,全县后续照管对象在册人数70人,后续照管率100%,操守保持率100%。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机制保障到位。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江苏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和省禁毒办《建设标准》规定,依托县社区矫正中心办公场所,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与后续照管服务站合署办公场所建设。投入20余万元在后续工作站新建禁毒教育基地,配备互帮共建民警办公室、后续照管办公室、融合发展办公室、社戒社康办公室、损害修复室、心理咨询室等软硬件设施,县后续照管工作站去年高标准通过市局贯标验收,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申报“省级贯标示范点”。全县17个镇区(街道)的后续照管服务站做到统一门牌标识、统一制度牌、统一规范台账。加大人员配备,严格按照禁毒社工与辖区内吸毒人员占比不少于1:30的要求,县后续照管工作站配备专职社工1人,在阜城、益林、东沟、陈良、羊寨5个服务站各配备1名后续照管专职社工,其他12个后续照管服务站都有一名兼职社工负责,同时提升待遇保障,积极与县财政局协商会办,将后续照管经费纳入县财政专项经费保障,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6.5万元的标准给予专职社工待遇保障,有力提高了社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后续照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是强化所地融合,协调联动到位。深入推进禁毒戒毒所地融合共建工作,联合省方强所、市指导站、县公安、卫健、民政等7部门制定出台禁毒戒毒所地融合共建行动方案,明确毒品预防、戒毒支持、戒治教育三大共建任务,进一步推进了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体系和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综合治理效能得到提升。扎实推进“一体两翼”深度融合发展,赴省方强戒毒所开展“所地”融合发展交流活动,达成共识,逐步落实好联席会议定期化、信息交流常态化、联络人员固定化三项制度。同时,与省方强戒毒所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充分利用方强所优势项目输出资源,开展戒毒禁毒教育,心理矫治等活动。邀请方强所干警来阜对照管对象开展音乐干预治疗和团体心理辅导;方强所两名挂职民警充分利用阜宁地域特色善文化开展后续照管工作,引导照管对象以善养德,助力照管对象回归社会家庭,有效提升操守保持率。构筑拒毒“防护墙”,今年来,先后两次邀请省方强所干警来阜进学校、进社区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挂职干警主动担任阜宁实验高中法治副校长,多次到阜宁实验高中、阜宁县职教中心进行禁毒教育,做好“开学第一课”教育。大力宣传禁毒法和识毒、禁毒知识,制作《爸爸又“变”回来了》沙画视频,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帮扶教育,关爱救助到位。与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协议,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入职工作站,定期对后续照管对象开展心理状态评估与辅导,利用沙盘、投影等设备,对后续照管对象开展心理疏导服务,缓解后续照管对象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积极组织后续照管对象及其家属开展座谈会、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针对后续照管对象亲属开展心理服务,让其能够掌握正确、高效的沟通技巧,从而引导后续照管对象重新树立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两年来开展后续照管对象心理团队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累计5场次,个案心理矫治、心理疏导9人次。照管对象陶某因受不良朋友影响经不住诱惑烫吸冰毒,回归社会后感到家人、亲友都对他若即若离,心理压力很大。益林后续照管服务站工作人员邀请心理医生为其做系统的心理辅导,鼓励他和家人、亲友多交流,勇敢地迈出与邻居、村民交往的第一步,最后得到正面的积极的回应。抓实损害修复,发挥传统文化教化功能作用,积极尝试探索“善文化+照管”模式,对照管对象以善引领、以善修心、以善促行,引导后续照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主动融入社会,在社会活动中提升认同感,先后利用残疾日组织照管对象到县残疾人之家参加公益劳动,清明节组织照管对象到县烈士陵园开展红色教育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后续照管对象关爱活动,每逢春节、六一儿童节、开学季,全方位排查,实施精准帮扶,对特困后续照管家庭及未成年子女,送上关心和温暖,两年来累计帮扶2.3万元,营造出良好的操守保持环境。充分发挥出盐城市瑞格阳光帮扶基地纽带作用,为照管对象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服务,缓解就业和生存压力,帮扶基地先后为4名后续照管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成功就业。陈良后续照管人员张某回归社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工作人员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及村委会联系,在给予其临时救助的同时,协调帮助其到阳光帮扶基地就业培训,让其掌握一定的技能,最终成功地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上班。
来源:阜宁县司法局